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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档案学校学生请假与考勤制度

  

学生出勤是学生升级、休学和退学的重要依据,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特制订本制度。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请假

1、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,因伤病确需要休假者,本人出具书面申请,并附上医生诊断证明,伤病假三天以内,报班主任批准,一周内报学生科批准,一周以上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。

2、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者,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家长签字认可或用电话向班主任说明理由,并附上相关证明,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,三天以内,由学生科批准,三天以上者由分管领导批准。

3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一律不准外宿,若有特殊情况,必须外宿者,本人出示书面申请,班主任批准,周末和节假日回家住宿者,由家长出证明,报学生科批准。

4、因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者,事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补假。

5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,按旷课和有关纪律处理。

6、学生请假返校后,必须向班主任或学生科销假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 考勤

 1、学生上课、自习、两操、实习、劳动、集会和集会活动都要考勤。

 2、考勤办法:上课由任课教师和班干部考勤;两操由体育值周教师考勤、学生会体育部和值周考勤;实验、实习由指导教师和班干部考勤;劳动、集会的集会活动由班主任考勤。

3、考勤情况由班干部登记,班主任督促检查,于周末晚点名时向全班同学公布。

4、各班要将考勤情况按月报送学生科。